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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管理人_什么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什么是会计主管

会计考试笔记 2023年12月26日 15:10 20 会计学习小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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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管理人_什么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什么是会计主管

1.会计管理人
2.什么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什么是会计主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特指的“会计主管人员”是指

答案:A、B、D

(1)选项A: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管理人;(2)选项B: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担任管理人;(3)选项C: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得担任管理人;(4)选项D: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不得担任管理人。

什么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什么是会计主管

最基本的条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职称,有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会计机构负责人与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对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任用不当,表现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者造成工作失误,给单位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等等。有鉴于此,《规范》第七条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与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这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对提高会计队伍素质和会计工作质量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1.政治素质。即能坚持原则,做到廉洁奉公;财务会计工作直接处理经济业务,经济上的问题必然会在会计处理中反映出来,不能坚持原则,就不可能揭发已经出现的漏洞,就不会去纠正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没有廉洁奉公的品质, 还可能犯下通同作弊的错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2.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范》对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这一要求,是通过要求他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来体现的。至于什么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需要具有哪个档次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如是要有高级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还是要有会计师或助理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规范》没有再作进一步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适应不同类型的单位对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同要求。

3.工作经历。即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 少于两年。作为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没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显然是不行的,否则既会"误人子弟"(不能对下级实施有效的指导),更会贻误工作,造成经济损失。

4.政策业务水平。即是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的经济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任何单位的经济业务都要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有关法律、规章的规范。从事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不了解、不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和相关管理知识,容易使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走入法律的"盲区"或"误区",带来危险的后果。

5.组织能力。组织能力是一种基本的领导能力。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包括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它对整个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是十分关键的。

6.身体条件。会计工作劳动强度大、技术难度高,作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有较好的身体状况,以适应本职工作。

上述这些条件,是对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素质的全面要求。各单位在选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时,应该坚持《规范》的这些标准,严格把关,才有利于把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做好,从而为把本单位的整个经营管理工作做好起到积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特指的“会计主管人员”是指

这可以以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来判断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任命的全面负责该机构工作的人员。 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人员。 即,如果单位设置了会计机构,全面负责该机构的工作,那就是会计机构负责人。 如果单位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而行使的是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那么就是会计主管人员。 主办会计和主管会计含义相同 主办会计一般进行以下工作:

1、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手续是否符合 。

2、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财务成本、具体负责编制会计报表。

3、负责公司税金核算、申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4、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总账 。

5、即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搜集、编制、归档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6、协助财务经理做好部门内部工作。 要想成为主办会计,就要熟悉本职工作的流程,规定以及财税法规,有协调会计个职位的能力,财会技术过硬,遇到核算问题能独立处理。 财务部经理。主管会计,会计,出纳。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

1.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规范》第六条

《规范》第六条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员。在单位***的领导下,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包括会计基础工作在内的所有会计工作的责任。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要求《规范》第六条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设置会计机构应以会计业务需要为基本前提。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和《规范》第六条都规定,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下列各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小。一般来说,大中型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业行政单位,以及财务收支数额较大、会计业务较多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如会计(或财务)处、部、科、股、组等,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核算,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的单位,有必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3.经营管理的要求。有效的经营管理是以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系统为前提的。一个单位在经营管理上的要求越高,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相应增加,对会计信息系统的要求也越高,从而决定了该单位设置会计机构的必要。

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当配备会计人员。

《规范》在第六条中规定:“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这是《规范》对设置会计机构问题提出的又一原则性要求。对于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如财务收支数额不大、会计业务比较简单的企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为了适合这些单位的内部客观需要和组织结构特点,《规范》允许其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这类机构一般应是单位内部与财务会计工作接近的机构,如计划、统计或经营管理部门,或者是有利于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内部综合部。

只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也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严格的财务手续,其专职会计人员的专业职能不能被其他职能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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