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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财务会计制度_改制上市中,如何处理协调好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和公司财务制度之间的关

会计考试笔记 2024年04月21日 07:17 14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律师事务所财务会计制度_改制上市中,如何处理协调好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和公司财务制度之间的关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律师事务所财务会计制度_改制上市中,如何处理协调好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和公司财务制度之间的关

1.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2.改制上市中,如何处理协调好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和公司财务制度之间的关
3.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到底有哪些内容?

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我国现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有: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它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 《总会计师条例》,于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它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它是由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组成,是对会计核算要求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具有覆盖面广、概括性强等特点。 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 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 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8月21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1994年6月30日发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等。 四、地方人大制定的 地方性会计法规 ·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管理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实施的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度是制度!道德是道德!(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戒懒、戒惰、戒拖;热爱会计工作,敬重社会职业;安心工作,任劳任怨;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切实对单位、对社会公众、对国家负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向书本学、向社会学、向实际工作学,在学中思,在思中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摆正位置,文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改制上市中,如何处理协调好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和公司财务制度之间的关

1、制度建设

(1)计划制订

参与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拟订,并根据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组织拟订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年度利润计划、资金筹措计划和审计工作计划等。

(2)投资分析

参与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并为公司决策层提供资金投放和回收情况的有关资料。

2、预算编制

按照集团公司预、决算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财务预算,拟订集团公司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指导和协助所属企业做好年度经营计划、年度预算和利润分配(亏损弥补)方案,协助上级做好资金投放的事先控制。

3、资金管理

根据资金预算和资金筹措计划,开展资金筹措活动,办理公司贷款、对外抵押贷款工作,协调筹措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负责资金使用的财务控制,监督各投资项目的资金投放,按财务制度复核各种费用发票、开支单据。

4、收支管理

负责集团公司本级日常财务收支和会计业务管理,负责集团公司银行帐户管理,有价证券、单证管理与使用,现金管理与结算,汇总编制集团公司的各类报表和资金使用情况表,进行会计核算,建立会计帐册,按期申报、交纳税款,并办理年终决算及税务清缴。

5、统计分析

负责集团公司对外财务报告的编制,定期进行集团公司的财务分析和各子公司经营业绩分析,按时为决策机构提供综合性财务分析报告以作决策参考,并为集团公司合理使用资金提出相应建议。

6、监督管理

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检查与监督,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执行财经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定期检查分析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和季度、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利润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分析集团公司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对子公司各项预算的落实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资产管理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监督资金合理使用和各投资项目的资金投放。定期组织集团公司本级固定资产的盘点,协助子公司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定期对其他资产进行综合管理,以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8、财务审计

负责各子公司财务核算、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计,以及对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各子公司投资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公司财产、资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并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制度侵占公司资产、严重浪费公司资材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及时将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汇报,并根据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并负责落实整改。

9、考核管理

负责集团公司派出的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考核工作,对不符合财务任职要求或有严重失职行为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出罢免的建议,配合企业管理部做好对各子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10、信息服务

收集整理国家税收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协助公司领导和所属企业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公司领导、有关部门或下属企业提供必要、适当的查帐及其他财务信息查询服务。

11、档案管理

根据集团公司统一的管理制度,负责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对办理过的审计事项建立档案和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

12、沟通协调

负责做好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及银行、财税等政府部门之间的财务沟通协调工作,配合董事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做好对集团公司的财务审计和检查。

13、其他事项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扩展资料:

一、财务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在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二)、负责公司系统内财务队伍的建设,并会同考核办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三)、复核分公司报送的相关资料,协助公司总经理制定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授权书,并有权对授权调整提出意见;

(四)、负责根据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在公司范围内建立和健全有关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五)、配合项目办做好项目申报及检查等工作;

(六)、领导下属子公司的内控建设,规范下属分公司的会计核算,督促分公司按公司要求及时上报会计报表,对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承担管理责任;

(七)、负责在公司系统内组织实施收支两条线和目标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分公司货款回收的监管,及时向相关领导反映资金回笼和资金流向情况;

(八)、对分公司实施风险监控,指导分公司开源节流,优化资金占用。定期对公司及分公司的经营状况作出经营分析,为公司总经理提供决策支持;

(九)、负责协调、配合外部单位(银行、税务、中介机构等)的关系和相关工作;

(十)、负责协调、配合内部审计及其他部门的关系和工作;

(十一)、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一)、在财务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和公司制定的会计制度及实施细则;

(三)、负责设置核算账簿体系,协助仓管、业务等其他部门建立必要的台账;

(四)、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核算流程,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编制记账凭证,准确登帐;

(五)负责组织各公司的编制预算,根据各公司的预算进行汇总编制全面目标预算。对整个公司预算控制、执行情况及成本、费用进行分析,深入挖潜,提高费用功效,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六)、及时进行入库单和采购发票的核对,按规定进行存货和销售成本核算。在财务部长的组织下,进行存货盘点和对账核对工作,对差异事项及时作出处理;

(七)、负责往来款项的对账并加强欠款的催收工作;

(八)、严格费用单据的审核,按规定进行费用控制。规范费用业务的账务处理,开展费用分析;

(九)、按公司核算制度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折旧、预提费用、及各项准备的计提,以及待摊费用的摊销;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十)、根据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准确进行公司利润的核算,不得人为调节利润;

(十一)、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报送公司,并负责编制公司的合并报表;

(十二)、依法进行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工作,加强发票及内控票据的管理;

(十三)、负责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归档的管理工作;

(十四)、保守本单位的商业机密;

(十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百度百科-财务审计部

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到底有哪些内容?

按照规范执行

股票发行上市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规则等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取消了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这一环节。

(2)尽职调查与辅导: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目前已取消了为期一年的发行上市辅导的硬性规定,但保荐机构仍需对公司进行辅导。

(3)申请文件的申报: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初审结束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进行申请文件预披露,最后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5)路演、询价与定价: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股票发行上市需要的中介机构

股票发行上市一般需要聘请以下中介机构:

(1)保荐机构(股票承销机构);

(2)会计师事务所;

(3)律师事务所;

(4)资产评估机构。

会计规章包括两种,即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地方政府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指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其他部门根据其职责权限制定的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会计规章,但必须报财政部审核或者备案。会计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会计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会计地方政府规章,会计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会计规章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的某些方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会计部门规章:《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小企业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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