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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制定会计准则22_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准则一共有多少个

会计考试笔记 2024年04月22日 21:50 11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财政部制定会计准则22_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准则一共有多少个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财政部制定会计准则22_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准则一共有多少个

1.收到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怎样填列
2.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准则一共有多少个
3.现行的会计准则有哪些
4.一九九二年板会计基本准则是指1992年财政部制订的会计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

收到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怎样填列

收到政府补助时现金流量表的填列为:政府补助现金。《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明确规定: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

2、在实务中,一般将其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作为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作为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

扩展资料

填列的相关资料

1、会计账簿和凭证中的文字和数据的填写通常称为填列,是一种专业术语,应来自英语added。

2、填列:是会计核算的专业术语,是指把会计核算的财务成果数据填写到所规定的财务报表中的工作行为,比如说把“短期借款”数据填入到资产负债表中, 这就是会计填列 。

3、这是会计的反映职能所决定的,会计的反映职能就是通过一定的会计方法,遵照会认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正确地、全面地、及时地、系统地将一个会计实体单位所发生的财务会计事项表现出来,并通过科学的分类方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准则一共有多少个

一、关于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和范围

(一)实施内容。

本通知所指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

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等准则应用指南;

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5.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6.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7.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其他规定。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6〕15号)、《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1号)、《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财农字〔1994〕第371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等制度。

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现行的会计准则有哪些

基本准则1个,具体准则41个,明细如下:\x0d\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x0d\2、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x0d\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x0d\4、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x0d\5、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x0d\6、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x0d\7、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x0d\8、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x0d\9、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x0d\10、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x0d\11、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x0d\12、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x0d\1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x0d\14、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x0d\15、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x0d\16、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x0d\17、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x0d\18、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x0d\19、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x0d\20、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x0d\21、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x0d\22、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x0d\2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x0d\24、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x0d\25、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x0d\26、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x0d\27、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x0d\28、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x0d\29、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x0d\30、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x0d\31、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x0d\32、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x0d\33、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x0d\3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x0d\35、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x0d\36、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x0d\37、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x0d\38、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x0d\39、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x0d\40、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4年新增)\x0d\41、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新增)\x0d\42、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新增)

一九九二年板会计基本准则是指1992年财政部制订的会计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

问题一: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构成有哪些,其中会计基本原则有哪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准则的基本构成分为: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7月修改)共有11章50条;

二、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现行为止共有存货等42项具体准则;

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四、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到目前已发布的解释共有6个。

问题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有哪些 现在有《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有新的《医院会计制度》。

问题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哪些 《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问题四: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哪些使用了公允价值 一、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应用分析

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绝大部分是直接或间接地运用了公允价值或现值计量,许多准则都对公允价值和现值的计量及披露做了规范。在《基本准则》中,公允价值与其他四种会计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并列,由此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运用公允价值和现值的比例很高,公允价值和现值是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最大亮点。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准则见(表1)所列。

(一)收入准则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要求,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处理。显然,《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仅改变了公司收入确认的时点,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业绩并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企业合并准则《企业合并》准则要求,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其中所发行权益性证券存在公开市场,有明确市价可供遵循,应以该证券的市价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依据,同时应考虑该证券的交易量、是否存在限制性条款等因素的影响;发行的权益性证券不存在公开市场,没有明确市价可供遵循,应考虑以购买方或被购买方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权益性证券的价值。在确定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时,应当考虑达成企业合并协议,且公开宣布前后一段合理时间内该权益性证券的市场价格。

(三)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人债务重组利得。而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人债务重组损失,并以公允价值计量重组时获得的非现金资产。

(四)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要求,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五)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要求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人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人所有者权益。在该准则的“公允价值确定”中,规范了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

二、公允价值特征分析

(一)公允价值的相关性在以决策有用观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中不难发现公允价值的相关性,否则也不会有越来越多的准则转向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对现行经济情况对资产或负债影响的市场评价,公允价值变更反映了经济情况变化的影响。而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计量只反映交易发生时存在情况的影响,价格变化的影响只能等到其实现或清偿时才得到反映。由于公允价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问题五: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有哪几种?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

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 *** 寺、教堂罚。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

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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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哪些 《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问题七:2014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哪些 2014年共修订了五项会计准则,发布了两项新准则及一个补充规定,内容包括财务报表列表、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等。以下是具体解读。

一、修订的5项会计准则:

1、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新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共八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以及衔接规定和附则。

新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将综合收益相关内容补充纳入准则正文,还对我国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讲解中相应的规范性条款内容进行了整合。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与原准则对比,强调了财务报表列报对持续经营能力、终止经营的披露以及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原则、并引入了综合收益的概念。

所谓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益和损失。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的规定分为下列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修订后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引入了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辞退福利,充实和明确了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准则将适用于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涵盖了除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以外的各类职工薪酬。

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原准则三十一条,修订后的准则五十四条,企业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和合并程序都有较大变化。重新规定了母公司的合并范围,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该母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对所有子公司的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4、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此次2号准则主要修订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的第四类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处理,且按22号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计量,不会对实务产生过大的实质性影响。

5、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明确披露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目的。与现行有关准则的披露要求不同,准则首先明确规定,披露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目的是有助于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评估企业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性质及相关的风险,以及这些权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整合并优化在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权益的披露。统一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拥有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均需要披露主要财务信息,并优化有关披露的内容。

增加在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要求企业披露向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的意图、类型、金额,包括帮助结构化主体获得财务支持的情况及意图等。对于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要求企业披露结构化主体的性质、目的、规模、活动及其融资方式、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从结构化主体中获得的收益、收益类型等;提供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的,还应当披露支持的类型、数量及提供支持的原因、目的等。

二、发布的2项新会计准则:

1、企业会计准......>>

问题八:目前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准则都有哪些 zhidao.baidu/...efault

问题九:2015年新会计准则有哪些新规定 一、无形资产准则

该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摊销、减值、处理和报废、披露等方面作了规范。与现行会计制度比较,主要增加或修订了以下内容:

1、关于无形资产的计量。(1)准则明确,通过非货币 *** 易换入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应按非货币 *** 易准则或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予以确定。(2)对于投资者投入的,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计价。而现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按评估确认价值计价:其他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被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3)对于接受捐赠的,准则明确,如捐赠方提供有关凭据,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如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参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不存在活跃巾场的,按该上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加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此内客现行企业会计制度未作明确,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4)对于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准则规定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这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相同;而现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是按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5)明确了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2、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准则明确,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对于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从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其摊销年限的确定原则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现行企业财务制度基本相同。

3、关于无形资产减值。这是准则新规定的内容,企业应定期至少于每年末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发现以一种或数种情况,应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将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价准备:(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代替,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该无形资产的巾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3)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己超过可收回余额的情形。计提减值阶备后,只有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或部分消火,企业才能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

4、关于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1)对于出租和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收入准则确认;(2)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其情形主要包括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代替,或者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均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3)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应将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一次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5、关于信息披露。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信息:(1)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2)各类无形资产当期期初和期末帐目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3)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土地使用权还应披露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

6、关于衔接办法。对于该准则施行之日前取得的无形资产,除减值准备的提取应追溯调整外,其余不作追溯调整。

二、借款费用准则

该准则主要是对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进行规范。

1、关于开始资本化的条件。准则规定,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

问题十:我国现行国家会计制度有哪几种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

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 *** 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

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

您好!1992年版的《会计基本准则》是指1992年财政部制订的《会计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现行《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

第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

第四条

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会计应当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五条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年度和中期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六条

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货币计量为基础,以综合反映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的财务结果与影响。

第七条

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

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第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和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利用。

第十五条

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备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九条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三章

资 产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项目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的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

负 债

第二十三条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

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五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二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第二十七条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条

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六章

收 入

第三十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

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

第三十二条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七章

费 用

第三十三条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四条

费用只有在经济来源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生产成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成片承包、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八章

利 润

第三十七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除收入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损失是指除费用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第三十九条

利润的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与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

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九章

会计计量

第四十一条

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第四十二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马上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十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企业的财务结构、企业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企业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等。

第四十六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经营成果主要包括企业的获利能力、成本费用的高低与控制情况等。

第四十七条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现金流量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第四十八条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有助于使用者进一步理解和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列报企业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披露对于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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