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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7会计继续教育时间_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财税知识 2024年04月25日 00:35 10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北京2017会计继续教育时间_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北京2017会计继续教育时间_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1.有初级会计证了,还要继续教育吗?
2.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3.2017年才领到的会计证,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4.请问一下,2017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有初级会计证了,还要继续教育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已经成为定局,但是会计从业考试不等于作废,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会计证取消后原有的证书依然有效可以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并且会计证取消后会计继续教育也不取消,依然保存在《会计法》中。

那么问题来了,初级会计证书已经拿到手,是否还需要继续教育?

会计证取消已成共识,越来越多的考生转向初级会计考试,而很多已经持有会计证的小伙伴对2017年是否需要继续教育的问题十分疑惑。目前安徽、青岛等地相继出台2017继续教育规定,小奥在第一时间为大家进行解读。

一、 部分地区2017仍保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4学分制

9月5日青岛财政局公布《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2017年青岛市境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都要接受继续教育,取得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继续教育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2月28日。

细心的考生朋友们发现,这与此前在6月份财政部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继续教育每年需修满90学分不同,继续教育对象也暂时没有变为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详细对比如下:

小奥在了解其他地区2017年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后发现目前安徽、徐州、重庆、四川等多个地区已经发布权威公告,表示2017年继续教育规定沿用24学分。

二、为什么会计证取消,持有会计证人员还要继续教育?

会计证已经取消但持证人还要继续教育的问题一度引起会计人员广泛关注,很多人直呼“考到‘绝证’还要每年继续教育有些不公平”,还有人对此解读为财政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会计证今后还有效,依然可以证明持证人的会计水平和能力,所以还要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更新财经法规制度提升自我职业道德与能力。

其实根据最新继续教育意见稿中可以看出,今后继续教育将成为所有会计人的必修课,即不管是否持有会计证都要接受继续教育。其目的是破除继续教育形式化,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帮助会计人员向综合管理型会计顺利转型。相信9月15日德勤财务机器人正式上岗效率惊人的消息大家都已经知晓,更有业内人士预言2025年基础财务将被机器人取代,无论是真是假会计人转型发展都是脱离夹缝中生存困境的最好出路。由此可见国家继续教育新规制定也是希望能够从制度上引领规范会计人员逐步提高业务素质,避免失业危机。

三、未持有会计证人员今后将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虽然2017继续教育目前公布地区中都没有实施新规,其他地区未公布对学分规定,但《意见稿》公布后一般来说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会大幅度修改,就像会计证从国家决策到停考,再到初级会计报名不再需要会计证,最后将在《会计法》修订完成后正式取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继续教育新规预计也将逐步落实。

2017年一系列变革似乎昭示着会计行业巨变的到来,在2019初级会计报名条件没有公布以前,也有人根据《意见稿》中提到会计人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猜测会以修满继续教育学分作为初级会计报名新要求。因为新规2017年尚未实施所以未来初级会计报名是否会受影响发生变化尚是未知。

新规定下虽然整体分数提高到90学分,但渠道更加广泛,形式也更加灵活多样,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职称考试等方式来修满学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每过一门可以抵60学分,换句话说如果考生取得初级会计师证将可以一举两得直接抵免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具体情况各地区实际规定略有差异,可以致电当地财政部门咨询。

勤奋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后天自己养成的。产生勤奋的原因有多种,有的是心怀抱负和信念,也有的是因为某种原因或在某事上受挫,从而勤勉起来。但是,只要勤于工作,就会有成功的必然。

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2017年才领到的会计证,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2022年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会计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并且成功导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为: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主要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具体为:

1、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企业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专业知识。

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形式和学分要求

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形式包括以下内容,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

1、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通知通告”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者面授课程学习;

2、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3、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4、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等活动;

5、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市财政局官网上)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

2、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申请学分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等)提交给所在区财政局审核。

3、参加市、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考试、研修班分别由市、区财政部门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

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信息采集和操作流程

1、信息采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跨省调转工作全年均可进行,采集和调转请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热点服务事项—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注册用户名并填写基本信息,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操作流程:

已经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采集过的会计人员(无需再进行信息采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未在其他部门系统注册过的会计人员,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信息采集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2、身份证已在其他部门系统注册过并已导入认证平台的会计人员,可使用在其他部门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3、身份证未注册过,但手机号已在其他部门系统注册过的会计人员,需要通过统一认证平台实名注册后即可正常使用。

另外,会计人员查询2017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2017年以前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查询2018-2021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

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参加符合条件并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2、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3、参加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并通过的,可折算评审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4、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5、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6、参加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学员,每年学习成果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7、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8、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9、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请问一下,2017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答:规定是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继续教育,所以应该是2018年,若2018年正式取消会计证,可能另有安排,这种情况等待通知。

 就从事会计行业的熊伙伴对继续教育考试疑惑,5月29日,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答记者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重点:

 (1)继续教育的对象不仅仅指具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了,不管是否持有会计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2)财政部日前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的学分不得低于90学分;

 (3)以后会计继续教育会将不是仅仅"走过场",继续教育成为每个人的必修课;

 (4)按照财政部1学分折算1学时的管理模式,也就意味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当不低于90学时;

 (5)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6)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7)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跨省级管辖范围发生变化的,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可合并计算;

 (8)学分管理采用的是登记制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9)鼓励会计们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可以折算为60学分;

 (10)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11)新版继续教育实施时间为: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请问一下,2017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各地的会计继续教育开始时间不同,具体时间关注当地财政局通知

目前已经开始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的地区有:天津,重庆,湖北,河北等

请问宜兴的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2017年宜兴会计继续教育时间为: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的会计人员,应参加补培训并同时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

2013年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现在是进行2015年的会计继续教育

2013年是补学,

也可以的。

请问佛山2006年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9月8日 20:51 这个继续教育是一定要参加的,没有什么免不免的,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说的是对的,下半年是要参加后续教育的,每年都要参加的!如果当年领的证已经过了后续教育,那就不用参加了,只要参加明年的就和地,如果当年领了证,还没有到后续教育的时间那就得参加的,你么正好赶好后续教育的时间,所以不能错过,要去参加的!

2012年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呀

你的会计证是哪里的,因为不同地方的继续教育时间和方式都有点不一样的,建议你可以咨询当地财局的

请问一下浙江台州2009年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什么时候开始?

具体情况请质询当地财政机关,拨打电话或者登陆财政机关网站都可以

苏州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2009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是在2010年的三四月到七月底,应该已经结束了,2010年度的还没开始,要到明年三四月份,关注财政局网站就行了。

求会计继续教育是什么时候开始?

一般都是下半年开始!可以参加网上的继续教育!线上缴费答题就可以了!如果没有开通网上继续教育的地区可以去当地财政局参加继续教育。

网上继续教育汇总:hi.baidu./chinaa2010/blog/item/9e02501966562c43a75b40.

深圳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今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开始了。就是现在会计从业考试暂停了。后期,会计从业资格证可能会取消,如果,取消了这个证书,继续教育好像意义也不大。

建议:等下半年看财政局通知,如果,从业取消也不用再继续教育了。

2012年茂名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茂名市当年取得会计上岗证,是在第二年开始会计继续教育,详情可致电财政局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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