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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会计准则_新会计准则收入控制权转移确认收入房地产行业怎么执行

财税知识 2024年05月05日 00:40 10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控制会计准则_新会计准则收入控制权转移确认收入房地产行业怎么执行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控制会计准则_新会计准则收入控制权转移确认收入房地产行业怎么执行

1.企业会计准则第38条——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新会计准则收入控制权转移确认收入房地产行业怎么执行
3.企业会计准则合并报表中说控制的一个特征:控制主体是唯一的,那合营企共同控制还属控制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38条——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是指企业第一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第三条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

 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时,除按照本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应追溯调整。

 第五条 对于首次执行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以冲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二)除上述(一)以外的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应冲销贷方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并以冲销贷方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第六条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首次执行日可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七条 在首次执行日,对于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且该日之前尚未计入资产成本的弃置费用,应当增加该项资产成本,并确认相应的负债;同时,将应补提的折旧(折耗)调整留存收益。

 第八条 对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计划,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并调整留存收益。

 第九条 对于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所形成的投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条 对于可行权日在首次执行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按照权益工具、其他方服务或承担的以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应计入首次执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费用金额调整留存收益,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首次执行日之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不应追溯调整。

 第十一条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将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确认为负债,并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三条 除下列项目外,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企业合并不应追溯调整: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已确认商誉的摊余价值应当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

 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将商誉在首次执行日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不再进行摊销。

 (二)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企业合并,合并合同或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事项的发生对合并成本进行调整的,如果首次执行日预计未

 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该影响金额调整已确认商誉的账面价值。

 (三)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应当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确认,并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四条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不含《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二)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应当自首次执行日起改按实际利率法,在随后的会计期间采用摊余成本计量。

 第十五条 对于在首次执行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六条 对于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或已按成本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不包括套期工具),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七条 对于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应从混合工具分拆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将其从混合工具分拆并单独处理,但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难以合理确定的除外。

 对于企业发行的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将负债和权益成份分拆,但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难以合理确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在首次执行日,对于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运用条件的套期保值,应当终止采用原套期会计方法,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处理。

 第十九条 发生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企业,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的规定,将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资产,并调整各项准备金的账面价值。

 第三章 列报

 第二十条 在首次执行日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首份年度财务报表(以下简称首份年度财务报表)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

 在首份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内对外提供中期财务报告的,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变动情况。

 第二十一条 首份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上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列报的比较信息。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年度比较数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但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对于原未纳入合并范围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上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应当将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原已纳入合并范围但按照该准则规定不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上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不应将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上年度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少数股东权益,应当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在所有者权益类列示。

 应当列示每股收益的企业,比较财务报表中上年度的每股收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计算和列示。

 应当披露分部信息的企业,比较财务报表中上年度关于分部的信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的规定披露。

新会计准则收入控制权转移确认收入房地产行业怎么执行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主要内容:

质量控制准则,质量控制准则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而建立和实施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总称。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是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依据和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应切实培养职员的质量控制意识、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

2、加强人员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归根结底还是人的质量控制。人的素质提高了,人员管好用好了,审计工作质量自然就上去了。

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与其他企业一样,主要包括资产控制、会计控制和业务控制三大块,而业务控制也即质量控制居于核心地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很大程度上取决干被审计单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而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审计质量的保证程度和审计风险的防范水平。因此,会计师事务所本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与否非常重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质量控制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合并报表中说控制的一个特征:控制主体是唯一的,那合营企共同控制还属控制吗?

《会计准则——收入》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予以确认:

(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正确、真实确认房地产的收入实现,应具备以下四项具体条件:

(1)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

(2)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

(3)履行了销售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

(4)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房地产(建造承包商)在什么情况下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实现?《会计制度》第95条规定,固定造价符合下列四个条件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1)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4)为完成已经发生的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中国证监会发行部也曾明确,除代建房产可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销售收入实现外,房地产收入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代建房产实际上要求有建造。归纳起来,其条件有:

(1)有建造,并且不可撤销的;

(2)买方累计付款超过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一般为50%);

(3)其余应收款能够收回;

(4)开发项目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对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所以合营企业不纳入合并范围,也不需要编制合并报表,所以不与合并报表中所说的“控制”矛盾。

控制、共同控制是两个概念,只有满足控制条件的公司才纳入合并报表,适用会计准则中的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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