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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估计变更公告_想学习一下美国会计准则,以及它与国内新准则的差异,有否推荐的资料,谢谢

会计考试笔记 2023年12月26日 17:40 27 会计学习小能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公告_想学习一下美国会计准则,以及它与国内新准则的差异,有否推荐的资料,谢谢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_想学习一下美国会计准则,以及它与国内新准则的差异,有否推荐的资料,谢谢

1.EPS、非经常性损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这些重要指标如何计算?
2.想学习一下美国会计准则,以及它与国内新准则的差异,有否推荐的资料,谢谢
3.上交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

EPS、非经常性损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这些重要指标如何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每股收益以及净资产收益率,都是财务报告中披露的非常重要的数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 对每股收益的定义、计算口径以及列报都做了明确规定。

证监会为了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对非经常性损益、每股收益以及净资产收益率这些重要指标的计算口径和披露都做了规范。

而作为会计师,这些重要指标不仅要理解其意义,更要熟练掌握计算的方法和披露的口径。接下来我们对这三个指标逐一展开。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规定,非经经常性损益是指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以及 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 , 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 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总结上述定义,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与正常经营业务有关,但是偶发

2、与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3、其他有可能影响使用人对公司盈利能力做出判断的损益

因此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是对公司业绩盈利能力持续性的较为真实反映。

结合上述定义举例,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但其中4500万元是股权处置产生的收益。公司并不是每年都有股权可以卖个好价格,因此4500万元需要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扣除这部分损益后公司的净利润是500万元,这才是公司正常可持续的盈利能力。

非经常性损益的计算,无非就是针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规定中的20个条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条核对是否存在该项业务,再查看公司是否存在除规定以外符合非经常损益定义的项目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

1、 符合政策、每年都能收到的政府补助或税收返还,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2、正常原因计提的减值准备均属于经常性损益,包括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只有因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计提的减值损失属于非经(偶发);

3、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属于非经中的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委托贷款投资收益属于非经中的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该项需要特别注意,很容易遗漏;这点主要为了防止借单项计提坏帐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6、临时性征收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长期的、根据收入一定比例征收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属于经常性损益。

在披露方面,我们需要注意:

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非经常性损失以负数列示;

2、“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按其他相关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净额填列;

3、对单项金额超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的10%、或性质特殊的非经常损益项目进行详细说明;

4、如果存在同一控制下合并,需说明同一控制下合并标的对非经常性损益计算的影响。因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是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而该部分损益中又会包括各项明细的非经常性损益,因此需要披露该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具体每项涉及的非经常性损益。

5、如果有一般情况下应作为非经常性损益,但未被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应逐项披露理由。

我不一一对每一项非经进行举例说明了,大家如果有存在疑问,可以留言一起探讨。

文章最后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收藏。

净资产收益率是衡量股东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财务指标,它反映了股东投入资金的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股东投入净资产。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

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分子P0=本期净利润;如果是计算扣除非经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则分子PO=本期扣除非经的净利润;

分母,其实就是对股东净资产的月份加权平均数。

加权平均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本期新增净资产(月份加权)-本期减少净资产(月份加权)

计算方法其实很简单。比如净利润是本期新增的净资产,简单按照平均加权,即净利润/2增加期初净资产。

比如5月份分红2000万元,这部分净资产减少的权数=7/12(净资产减少次月开始到年末的月份数/本年12个月)

最终,期初净资产+本期新增净资产(不加权)-本期减少净资产(不加权)=期末净资产。这个勾稽等式一定是成立的。我们可以据此验证净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是否正确。

如果存在同一控制下合并:

1、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 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 ;

2、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 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

3、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 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需要追溯调整。

4、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 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相当于不考虑被合并方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需要追溯调整。

每股收益,简称EPS,是使用最广泛的财务指标之一。

它指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率,是测定股票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也是分析每股价值的一个基础性指标,是综合反映公司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

简单来看,每股收益等于净利润÷股份总数。这里说提到的每股收益主要指年度平均每股收益,不是某个时点的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EPS=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分子P0=本期净利润;如果是计算扣除非经的每股收益,则分子PO=本期扣除非经的净利润;分母,是对股份总数的月份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股份总数+本期新增股数(月份加权)-本期减少股数(月份加权)

其中,如果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而增加的股份总数,无论哪一个月转增,转增的股数,都视同期初就存在的股份总数。

如果存在同一控制下合并(从最终控制方报表中合并日起算):

1、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并作为对价的,计算报告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 视同在合并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 。

2、计算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 在比较期间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每股收益需要追溯调整。

3、计算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的新股份 从合并日起次月进行加权 。

4、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的新股份不予加权计算。 每股收益不追溯调整。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一般还是比较简单的

稀释每股收益虽然计算复杂,但实际中用到的比较少,下面简单展开:

稀释每股收益考虑了潜在发行的普通股数量,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 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

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分子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原则如下:

1、分子调整: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考虑所得税影响)

2、分母调整: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

可转换公司债券:

分子调整:净利润+可转换债券利息税后影响额,实际上是在考虑净利润时,剔除可转换债券的利息。

分母调整:加上可转换债券从发行日或期初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考虑其稀释性):

分子无需调整;

分母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当企业承诺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

列报方面,特别注意以下一点:

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或并股,影响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数量,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

文章最后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收藏。

夜已深,上面主要搜集了有关EPS、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这些重要指标计算所需根据的规则,文字会比较难以理解,但是融入实务,计算过几次后,就能熟练掌握计算过程,并加深对上述指标的理解。

有时间再与实务结合展开。如果大家有什么问题需要探讨,欢迎留言或者私信。

最后,祝读者大人周末愉快!如果你觉得本文还不错,可关注专栏和公众号!审计两三事!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三、公司在编报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发行证券的申报材料时,应对照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综合考虑相关损益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以及可持续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判断,并做出充分披露。

四、公司除应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外,还应当对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内容增加必要的附注说明。

五、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本规定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当在附注中单独做出说明。

六、公司计算同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财务指标时,如涉及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的,应当予以扣除。

七、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申请发行证券材料中的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或审核报告时,应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和附注说明予以充分关注,并对公司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及其说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理性进行核实。

八、上市公司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在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拟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计算的合理性和可比性,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中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应按本规则进行计算或披露。

第三条 公司编制以上报告时,应以如下表格形式,列示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以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公司编制和披露合并财务报表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为基础,扣除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各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中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所占份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金额。

第四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第五条 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第六条 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第七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或并股,影响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数量,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

第八条 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并作为对价的,计算报告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合并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按权重为1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比较期间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计算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的新股份从合并日起次月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的新股份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并作为对价的,计算报告期和比较期间的稀释每股收益时,比照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原则处理。

第九条 报告期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实现非上市公司间接上市且构成反向购买的,计算报告期的每股收益时:

报告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报告期期初至购买日所处当月的加权平均股数+购买日起次月至报告期期末的加权平均股数

报告期期初至购买日所处当月的加权平均股数=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加权平均股数×收购协议中的换股比例×期初至购买日所处当月的累计月数÷报告期月份数

购买日起次月至报告期期末的加权平均股数=被购买方(法律上母公司)加权平均股数×购买日起次月到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报告期月份数

报告期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实现非上市公司间接上市的,计算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时:

比较期间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购买方(法律上子公司)加权平均股数×收购协议中的换股比例

第十条 公司在编制比较财务数据时,上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应按本规则进行计算。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正文应包括这些指标的计算过程,摘要可省略计算过程。

第十一条 公司公开列示的净资产收益率或每股收益指标若引自经审计或审核(若规定需要)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检查这些指标计算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2006)

财会[2006]3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及其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第三条 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

第二章 基本每股收益

第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第五条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简化的计算方法。

第六条 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通常包括下列情况:

(一)为收取现金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应收现金之日起计算。

(二)因债务转资本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停计债务利息之日或结算日起计算。

(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购买日起计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应当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四)为收购非现金资产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确认收购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稀释每股收益

第七条 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第八条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一)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二)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第九条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

第十条 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第十一条 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

第十二条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第四章 列报

第十三条 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整或追溯重述的,应当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每股收益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计算过程。

(二)列报期间不具有稀释性但以后期间很可能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三)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企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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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庞杂,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

1.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2.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交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主要差异

这份简报列示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之间的一些主要差异。同时,我们亦根据我们对国际会计准则理

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FASB)对某些项目的建议或暂时

性议决(这些建议或暂时性议决是可能会再被修订的)的理解,就IASB 及

FASB 如何解决IFRS 与US GAAP 截至2004 年6 月的差异的工作作出说

明。本简报中所述的差异是根据截至2004 年6 月4 日已发布和修订的

所有IFRS(当中包括将会在2005 年才实施的IFRS)予以确定。

本简报中列出的和那些没有在本简报中列出的差异,其重要程度会因公

司经营的性质、公司所在的行业、所选择的会计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

同,因此要充份理解这些差异,参考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国家规章是必要

的。

IASB 及FASB 的趋同项目为了消除IFRS 和US GAAP 之间的差异,FASB 和IASB 根据其2002 年9 月的协议共同进行一个短期的准则“趋同项目”。

该项目中考虑的某些差异来自于新颁布的IFRSs 和最近对IASs 的修订,

当中包括负债的分类、资产交换、会计变更和金融工具等。

而另一些需考虑的差异则来自FASB 最近发布的准则,包括终止经营、

准备和持有待售资产。另外一些差异是长期存在的,但有望在短期内得到解决。这些差异包括存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与会计差错、持有待处置资产、所得税、建造合同、合资经营、中期财务报告和研究与开发成本等。

两个准则理事会也合作进行其他较长期的趋同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企业

合并中购买法会计处理的应用、收入确认的概念、雇员福利和综合收益

2004 年6 月

IAS 1 1: 以前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

IFRS: 要求提供一年的比较财务信息。

US: US GAAP 认为可比的信息是值得提供的,而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SEC)的规则通常要求提供三年期的比较财务信息(资产负债表信息为两年)。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1: 综合收益

IFRS: 要求编制权益变动表,在该表中可以选择列报“综合收益”的合计数,但并不是强制要求。综合收益包括净收益与不计入净收益而直接计入权益中的利得和损失之和。

US: 必须提供“综合收益”的合计数的信息,但可以选择在收益表、综合收益表或权益变动表中提供。

现况: IASB 正进行的综合收益项目可能会采用多栏式的业绩报表,将当期收益与来自前期项目重新计量产生的收益分开列示。综合收益的合计数将会与FASB 要求列报的综合收益类似。

IAS 1: 再融资负债的分类

IFRS: 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完成再融资,则作为非流动负债。

US: 如果在财务报表发出日之前完成再融资,则作为非流动负债。

现况: FASB 的征求意见稿建议采用IASB 的方法,而预期会在2004 年的第二季度发出。

IAS 1: 因违反债务合约而被要求即时偿还的负债的分类

IFRS: 如果债权人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提供了12 个月的展期,则作为非流动负债。

US: 如果债权人在财务报表发出日之前提供了12 个月的展期,则作为非流动负债。

现况: FASB 的征求意见稿建议采用IASB 的方法,而预期会在2004 年的第二季度发出。

IAS 1: 非常项目

IFRS: 禁止使用。

US: 可以采用,但只适用于不经常发生、非正常的和罕有的,且影响利润和损失的项目。

现况: IASB 在其2003 年的改进项目中取消了这种分类。

IAS 2: 生产力闲置成本和损坏成本是否可以包括在存货成本中

IFRS: 不可以。

US: 没有禁止。

现况: FASB 已经发布征求意见稿建议采纳IASB 的方法。

IAS 2: 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

IFRS: 禁止使用后进先出法。

US: 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2 2: 存货减值的转回

IFRS: 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需予以转回。

US: 不可以转回。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2: 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存货(即使可变现净值超过成本的情况)

IFRS: 只允许生产商的农林产品存货和矿产品存货、经纪商的商品存货使用。

US: 与IFRS 类似,但不限于上述生产商和经纪商。

现况: IASB 在其2003 年的改进项目中,将有关要求扩展至商品经纪商。

IAS 7: 现金流量表中收取和支付利息的分类

IFRS: 可包括在来自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

US: 必须归类为经营活动。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7: 现金等价物中是否包括银行透支

IFRS: 如果银行透支是公司现金管理的一部分,则应包括在现金等价物中。

US: 银行透支不可以包括在现金等价物中。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8: 非法规要求变更的会计政策变更

IFRS: 除非不可行,否则必须重新表述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

US: 通常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包括在当期财务报表净损益中(但对于采用后进先出法、开采行业、长期合同及打算上市的公司必须重新表述)。

现况: FASB 已经发布征求意见稿建议采纳IASB 的方法。

IAS 8: 现有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

IFRS: 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US: 作为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计入当期净损益)。

现况: FASB 已经发布征求意见稿建议采用IASB 的方法(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IAS 11: 完工比例无法确定的建造合同

IFRS: 成本收回法。

US: 合同完工法。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12: 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非因企业合并和不影响会计利润或应税利润的交易而初始确认的情况)导致

的应税暂时性差异的确认

IFRS: 不允许确认上述交易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后

续变化也不予以确认。

US: 没有类似的初始确认豁免。

现况: FASB 和IASB 正在其短期趋同项目中解决IAS 12 和SFAS 109 的一些差异。

IAS 12: 关于对所有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税的基本原则的其他特殊豁免

IFRS: 没有与下述的US GAAP 相对应的豁免。

US: US GAAP 对确认递延税提供了一些特殊的豁免,包括杠杆租赁(税收的影响会在对租赁进行计量时直接包括在内)、子公司的大部分未分配利润、油气行业的无形资产开发成本。

现况: FASB 和IASB 正在其短期趋同项目中解决IAS 12 和SFAS 109 的一些差异。

IAS 12: 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税率

IFRS: 使用已执行税率或实质上已执行税率。

US: 使用已经执行税率。

现况: IASB 会保留“实质上已执行”,但会说明其意思为“基本确定”。

IAS 12: 对子公司未分配盈余的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IFRS: 必须使用未分配利润适用的税率。

US: 使用已分配利润和未分配利润中所适用税率的较高者。

现况: FASB 和IASB 正在其短期趋同项目中解决IAS 12 和SFAS 109 的一些差异。

IAS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IFRS: 只有当所得税利益“很可能”实现时才确认。

US: 确认所有递延所得税资产,但需要计提估价准备(除非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比不实现更有可能)。此外,在估价准备中采用“比不发生更有可能”的标准亦导致IAS 12 和SFAS 109 在披露上存在差异。

现况: 虽然过去关于“很可能”和“比不发生更有可能”的不同解释可能已经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确认上产生差异,但是这方面的差异将不会再发生,因为在IFRS 3 中,IASB 将“很可能”定义为“比不发生更有可能”。FASB 和IASB 正在其短期趋同项目中解决IAS 12 和SFAS 109 的一些差异。

IAS 12: 原本借记或贷记入权益的递延税的改变(“往后追溯” “)

IFRS: IAS 12 和SFAS 109 都要求当年直接借记或贷记入权益的项目的所得税影响应同时直接记入权益。原本直接借记或贷记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可能会因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收回性的评估、税率和法律的改变及其他计量特征的改变而改变。与原来的处理一致,IAS 12 要求递延所得税改变的结果也应直接借记或贷记入权益。

US: SFAS 109 要求将其分配到当年损益中。

现况: FASB 和IASB 正在其短期趋同项目中解决IAS12 和SFAS109 的一些差异。

IAS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分类

IFRS: 总是作为非流动项目。

US: 根据其对应资产和负债的分类划分为流动或非流动项目。

现况: FASB 和IASB 正在其短期趋同项目中解决IAS 12 和SFAS 109 的一些差异。

IAS 12: 在企业合并后才确认企业合并时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IFRS: 首先将商誉减少至零,剩余部分直接贷记入当其损益。

US: 首先将商誉减少至零,剩余部分冲减其他无形资产至零,还有剩余时直接贷记入当其损益。

现况: FASB 和IASB 正在其短期趋同项目中解决IAS 12 和SFAS 109 的一些差异。

IAS 12: 实际和预期所得税费用的调节

IFRS: 以适用于会计利润的税率计算,同时披露适用税率计算的基础。

US: 以持续经营的税前收益乘以国内联邦法定税率计算。非上市公司必须披露调节项目的本质而不是金额。

现况: FASB 和IASB 正在其短期趋同项目中解决IAS 12 和SFAS 109 的一些差异。

IAS 12: 与基于股权的支付相关的所得税利益的确认

IFRS: 将所得税利益超过报酬费用部分贷记权益。

US: 贷记权益。

现况: FASB 和IASB 正在其短期趋同项目中解决IAS 12 和SFAS 109 的一些差异。

IAS 12: 与基于股权的支付相关的所得税利益的确认

IFRS: 根据预期适用的所得税抵扣计算递延所得税。

US: 根据GAAP 所确认的费用来计算递延所得税,在所得税利益实现时调整为实际发生数。

现况: FASB 在基于股权的支付的征求意见稿中建议采用IAS 12 的方法。

IAS 12: 因集团公司间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利润相关的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IFRS: 按照买方的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US: 按照卖方的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现况: FASB 和IASB 正在其短期趋同项目中解决IAS 12 和SFAS 109 的一些差异。

IAS 14: 报告分部的基础

IFRS: 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

US: 根据公司内部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的信息组成进行划分,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

现况: IASB 在重新考虑IAS 14 之前,会寻求财务分析师们的看法。

IAS 14: 分部披露的类型

IFRS: 要求披露主要和次要分部。

US: 虽然要求一些企业披露诸如来自主要客户的收入和不同国家的收入,但分部的基础只有一个。

现况: IASB 在重新考虑IAS 14 号之前,会寻求财务分析师们的看法。

IAS 14: 报告分部的会计基础

IFRS: 根据IFRS 计量的数字。

US: 根据为内部报告的目的所使用的任何基础所得到的数字。

现况: IASB 在重新考虑IAS 14 号之前,会寻求财务分析师们的看法。

IAS 14: 分部结果

IFRS: 已对分部结果作出定义。

US: 没有对分部结果作出定义。

现况: IASB 在重新考虑IAS 14 号之前,会寻求财务分析师们的看法。

IAS 16: 广场、厂房及设备的计量基础

IFRS: 可以使用重估价或历史成本。如果是按重估价计量,会根据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之后的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列示。

US: 通常要求使用历史成本。

现况: 在IASB 2003 年对IAS 16 号的修订,以重估价作为计量基础仍是一种可选择的会计政策。

IAS 16: 主要检查成本

IFRS: 通常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

US: 通常费用化。

现况: 2003 年12 月对IAS 16 的修订不再要求在资产获得时将资产成本中的检查部分单独确定和记录(之前这要求是在SIC 23 内)。

IAS 16: 同类非流动资产交易的利得和损失

IFRS: 确认利得和损失。

US: 不可以确认利得和损失。

现况: FASB 已经发布征求意见稿建议采用IASB 的方法。

IAS 17: 租赁的土地

IFRS: 如果持有的目的是为了投资,且按公允价值计量,而其价值的变动会计入损益,则按照IAS 40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否则作为预付款处理。

US: 通常作为预付款处理。

现况: IASB 正在进行一个全面性的租赁项目。

IAS 17: 最低租赁付款额

IFRS: 在最低租赁付款额中包括关于租赁资产的第三方担保。

US: 在最低租赁付款额中不包括第三方的担保。

现况: IASB 正在进行一个全面性的租赁项目。

IAS 17: 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IFRS: 通常使用租赁中的内含利率折算最低租赁付款额。

US: 通常使用增量借款利率折算最低租赁付款额。

现况: IASB 正在进行一个全面性的租赁项目。

IAS 17: 与杠杆租赁相关的税收利益

IFRS: 杠杆租赁的税务结果在计量所得税费用时确认。

US: 杠杆租赁的税务结果会直接包括在税前对租赁的会计核算中。

现况: IASB 正在进行一个全面性的租赁项目。

IAS 17: 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经营租赁的相关利得的确认

IFRS: 利得立即确认。

US: 利得在租赁期内进行摊销。

现况: IASB 正在进行一个全面性的租赁项目。

IAS 17: 租赁到期日的披露

IFRS: 披露较少。

US: 披露较详尽。

现况: IASB 正在进行一个全面性的租赁项目。

IAS 17: 拥有来自土地或可折旧资产在特定期间的所有产出

IFRS: 应是执行性合同而不是租赁。

US: 必须作为租赁予以核算。

现况: IASB 正在进行一个全面性的租赁项目。另外,这部分内容在IFRIC 的第三号解释草稿(决定一项安排是否包括租赁)中也有论述。

IAS 18: 收入确认指南

IFRS: 一般原则与US GAAP 一致,但仅包括有限的详细或特定行业的指南。

US: 包括更具体的指南,尤其是特定的行业问题。另外,上市公司必须遵守SEC 规定的更详细的指南。

现况: IASB 和FASB 正在进行一个关于收入确认概念的联合项目。

IAS 18: 一次性不需偿还的收入,如入网费和发展商预付款

IFRS: 如果一次性支出是作为所提供产品和劳务的交换,实质上的风险和收益已经在单独的交易中转移到买方,收入应该在一次性服务完成时确认为收入,否则在预期客户服务期内摊销。

US: 在预期的客户服务期内摊销,直接增加的成本也用类似的方法递延。

现况: IASB 和FASB 正在联合进行一个收入确认概念的项目。

IAS 19: 辞退福利

IFRS: 没有区分开“特别”和其他辞退福利,在雇主表明承诺会支付时确认辞退福利。

US: 当雇员接受了雇主提供的条件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特别”(一次性)辞退福利;当雇员很可能有权享有,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合约性辞退福利。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19: 确认与既定福利相关的过去服务的成本

IFRS: 立即确认。

US: 在剩余服务年限或生命期间摊销。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19: 多雇主计划的设定受益计划

IFRS: 如果能够获得必要的信息,应作为设定受益计划予以核算;否则作为设定提存计划予以核算。

US: 作为设定提存计划予以核算。

现况: IFRIC 的D6 解释公告阐明了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被视为已有足够的信息以采用设定受益会计。

IAS 19: 在设定受益计划中,最小应确认的负债金额

IFRS: 没有最小的要求。

US: 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小为未注资的累积福利义务。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19: 养老金资产确认上的限制

IFRS: 确认的养老金资产不能超过未确认的过去服务成本、精算损失以及从该计划返还资金或减少对计划的未来提存金供款而得到的经济利益的现值之总净额。

US: 对确认的金额没有这样的限制。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19: 确认缩减利得的时间

IFRS: 当有关企业有明确表示将福利计划缩减,且已经对外宣布时,确认缩减利得和损失。

US: 直到相关雇员被辞退或计划被终止或修订时,确认缩减利得,时间可能在明确表示和宣布之后。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19: 福利计划缩减产生的损益的计量

IFRS: 缩减利得或损失包括:(1)设定受益义务现值上的改变;(2)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上的任何改变

;(3)以前未予确认的任何相关精算利得和损失、因应用过渡条款而未确认的金额和过去服务成本的份额。

US: 虽然未确认精算利得或损失要按未确认过渡性资产和负债的比例冲销,但过渡期后的未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并不受计划缩减的影响。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19: 精算利得和损失发生时直接计入权益报表

IFRS: 目前不允许,但已经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允许。

US: 不允许。

现况: IASB 已经发布了一个征求意见稿建议允许将精算利得和损失在发生时直接计入权益表。

IAS 23: 需要相当时间完成的资产的借款成本

IFRS: 资本化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

US: 必须采用资本化的政策。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23: 可予资本化的借款成本的类型

IFRS: 包括利息、某些辅助成本和作为利息调整的折算差额。

US: 通常只包括利息。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23: 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的暂时性投资收益

IFRS: 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US: 一般不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27: 合并政策的基础

IFRS: 控制(考虑管治权、风险和收益)。

US: 大多数表决权,另外特定的“变动权益实体”(根据风险和收益的评估,其投资者是主要受益人)也必须被合并。

现况: IASB 在其议程中包括了特殊目的实体(SPE)在内的合并项目。

IAS 27: 特殊目的实体( SPE SPE))))

IFRS: 如果能控制则需要合并。在决定控制是否存在时,通常与商业实体所遵循的原则相同。

US: 如果不能满足作为“合格SPE”的某些条件则予以合并。通常会考虑SPE 的权益所承担的风险的程度而定。

现况: IASB 在其议程中包括了SPE 在内的合并项目。

IAS 27: 母子公司的报告日期不同

IFRS: 报告日期的差异不能超过三个月,在此期间的任何重大交易必须调整。

US: 报告日期的差异不能超过三个月,在此期间的任何重大交易必须披露。

现况: IASB 在其议程中包括了SPE 在内的合并项目。

IAS 27: 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不同

IFRS: 必须统一会计政策。

US: 对统一会计政策没有要求。

现况: IASB 在其议程中包括了SPE 在内的合并项目。

IAS 27: 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

IFRS: 成本法或使用IAS 39,而不是权益法。

US: 可以使用权益法。

现况: 2003 年12 月对IAS 27 的修订禁止使用权益法。

IAS 27: 少数股东权益的列报

IFRS: 在权益中列报。

US: 权益之外,介于负债和权益之间。

现况: FASB 正在重新考虑这个问题,并将其作为其趋同项目的一部分。

IAS 28: 投资者和联营企业的报告日期不同

IFRS: 报告日期的差异不能超过三个月,在此期间的任何重大交易必须调整。

US: 报告日期的差异不能超过三个月,在此期间的任何重大交易必须披露。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28: 投资者和联营企业会计政策不同

IFRS: 必须统一会计政策。

US: 对统一会计政策没有要求。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28: 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

IFRS: 成本法或使用IAS 39,而不是权益法

US: 可以使用权益法。

现况: 2003 年12 月对IAS 28 的修订禁止使用权益法。

IAS 29: 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经营实体的财务报表调整

IFRS: 在折算之前使用一般物价水平指数调整。

US: 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经营的实体必须使用母公司的功能货币(而不是其处于的恶性通货膨胀经济

中的货币)编制其财务报表。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31: 在合营企业的投资

IFRS: 允许使用权益法或比例合并法。

US: 通常使用权益法(建造和油气行业除外)。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32: 发行者对可转换债券工具的分类

IFRS: 在发行时将可转换债券工具分为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列报。

US: 将整个工具全部作为负债。

现况: 目前尚未解决。

IAS 33: 每股收益的披露

IFRS: 分别披露根据(1)来自持续经营活动的利润或亏损,及(2)净利润或亏损计算的基本和稀释的每股收益。

US: 分别披露根据(1)来自持续经营活动、(2)终止经营、(3)非常项目、(4)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的利润或亏损;及(5)净利润或亏损计算的基本和稀释的每股收益。

现况: IASB 已在IAS 改进项目中考虑。

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

1、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对国家征税政策,月度所得税征缴采取月度汇算清缴的方法实现,即多退少补的政策。具体表现为:企业设立一个汇算清缴账户,并存入一定的金额,在核算出当期的所得税时税款通过汇算清缴账户结算,即使后期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也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返还或者补全。

度汇算交企业所得税如何记账:

跨年度的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

企业所得税结转损益:?

借: 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税金的缴纳:?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报(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才在国税办理;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在地税报

2、月末认证(进项税);月初抄税(销项税)

3、以工资为基数100%,福利费为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费2.5%,(税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缴拨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三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5、流通企业运输费,装卸费,合理损耗,检验费均计入营业费用,工业企业计入成本

6、单位无工会组织的,不能计提工会经费,更不必计提后再调整。所得税只须每季提一次就可,不需每月计提.

7、现金一般从“基本存款户”中提取,一般规定结算帐户不能提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方可。

8、差旅费的开支范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邮电费,行李运费,杂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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